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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孩子上学有保障 残疾儿童免交杂费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4日09:26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本报海口8月23日讯(记者许欣王海燕)根据《关于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费制”收费标准的通知》,对免费享受教科书和减免杂费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收费时要相应扣减课本费和杂费。对残疾儿童、少年和残疾人的子女免收杂费。

  根据要求,省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专项经费用于资助少数民族寄宿班学生生活费和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各市县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并建立起社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的制度。

  为保障“一费制”顺利实施,我省义务教育实行“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坚持市县政府投入为主,学生缴费为补充的原则。按照省政府的规定落实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和财政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的拨款标准,保证学校基本运转的需要。

  作者:许欣 王海燕

  (来源:南国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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