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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读费有谱了初中500元/学期·生 小学300元/学期·生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4日09:26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本报海口8月23日讯(记者王海燕许欣)借读费不属于我省义务教育“一费制”的收费范围,但省物价局对此也作出了规定,即乡镇以下(含乡镇)学校不得收取借读费,其他学校按照规定办理借读手续的学生,应向学校交纳借读费,收费标准为:初中500元/学期·生,小学300元/学期·生。

  省物价局负责人解释说,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要求学生就近入学。如果学生跨片区上学,学校则要收取借读费。高中阶段不收取借读费。

  作者:王海燕 许欣

  (来源:南国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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