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杂费竟被挪用成教育办公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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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4日10:00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记者秦晖通讯员南卫、德华)个别教育局违规挤占学杂费用于平衡预算、补充办公经费;学校违规设立所谓的“培优班”、“补差班”;保险公司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取保险费……这些是今年广东教育系统查处的“乱收费”现象。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获悉,今年,省教育厅和省政府纠风办将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纠风工作的重中之重。秋季开学后,省教育厅、省政府纠风办将对教育收费行为进行督查,对督查发现的乱收费行为,将坚决进行查处,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一费制”满意度达80%以上 今年,省教育厅召开了全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专题部署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广东省先后颁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小学收费“一费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中小学“一费制”以外收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行为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一费制”的内容和界线,规范“一费制”以外的收费行为,要求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严格执行“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由于各级各有关部门工作扎实,群众对“一费制”了解并表示满意(含基本满意)的达80%以上。 今年3月12日,省教育厅与省纠风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新闻出版局、省农业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广东省2004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 今年春季开学后,各地中小学校普遍进行了自查自纠,在此基础上,各市教育局、纠风办对本辖区进行了专项检查。3月上旬,省教育、纠风、物价等部门抽调13位干部,由厅级干部带队,组成多个联合检查组,分赴我省部分市和学校开展教育收费重点检查。上半年全省各地共组织617个检查组检查了6852所小学和2393所中学,受检学校占本辖区学校总数的30%以上。 个别部门截留学校学杂费 省教育厅表示,今年以来,治理教育乱收费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一些学校和部门乱收费问题仍时有发生。 问题:一些财政部门对每学期学校收取的学杂费上缴后,未能按时足额返拨给原学校,被截留、平调、挪用、挤占等现象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加剧了学校经费紧张状况。 案例:化州市教育局违规设立“账外账”,挤占学杂费用于平衡预算、补充办公经费等,茂名市纪委、监察局给予9名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党员干部党政纪处分。吴川市教育局及原17个镇(街)教办挪用、挤占、挥霍巨额教育资金,湛江市纪委、监察局给予15名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党员干部党政纪处分。 空调费电扇费名目众多 问题:仍有一些部门和学校违反“一费制”规定,擅自立项和超范围、超标准收费,增加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例如一些学校违规设立自行车保管费、空调使用费、补课费、晚修费、电风扇费、电脑费、桌椅费、期末考试费、报纸杂志费、毕业证费等。 案例:珠海市二中、三中、拱北中学和平沙一中等四所学校违规进行补课和设立所谓的“培优班”、“补差班”,向学生额外收取费用,受到珠海市教育纪工委严肃处理。 保险公司也来搭车收费 问题:部分城市义务教育阶段的一些小学和初中与招生挂钩或“借读择校”收取赞助费等乱收费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仍存在借教育收费平台向学生“搭车收费”的现象。有些地方不同程度存在保险公司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取保险费现象,一些部门强制学校和学生订阅报纸杂志等。还有个别高校巧立名目变相乱收费,如向在校学生收取校外教学点管理费、学籍管理费、转专业费、就业服务费和各种押金、滞纳金等。 秋季开学重点督查8类乱收费 省教育厅表示,将建立和完善教育投入机制,在保障办学经费的前提下,加强教育收费资金管理。将健全学校收费公示制度,坚决纠正一些基层单位按比例抽调学校收费资金以及一些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学校收费资金的做法。 秋季开学后,省教育厅、省政府纠风办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教育收费的督查重点为:违反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收费的;高等学校违反规定向学生收取赞助费、扩招费、转专业费、建校费等费用的;不按规定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中小学违反规定将赞助费用与招生入学挂钩和违规招收“择校生”的;国家和省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基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越权出台教育收费政策的;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纸杂志的;不实行教育收费公示或不按照规定内容和方法实行公示的等乱收费行为。对督查发现的乱收费行为,将坚决进行查处,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