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中学收费“框”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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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4日10:02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本报8月23日讯(实习记者谭斯亮)随着入读各种实验学校、国际学校等的学生数量不断上升,此类民办学校的收费问题也逐渐成为家长们关心的焦点。记者从长沙市物价局获悉,2004年度该市国有民办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已经核定出台,试行期为1年。 麓山国际实验学校初中办学经费不得超过每生1.8万元,高中不超过每生2万元;学杂费及代收费初中每生每期不超过2000元,高中不超过3000元。雅礼寄宿制中学的办学经费初中每生不超过1.5万元,高中不超过2万元;学杂费及代收费初中每生每期不超过2000元,高中不超过3000元。 长沙市长雅、湘郡中学的办学经费初中每生不超过1.2万元,高中不超过1.5万元,学杂费及代收费初中每生每期不超过1300元,高中不超过1800元。达材、剑凡、振兴中学的办学经费初中每生不超过9000元,达材、剑凡高中不超过1.2万元,学杂费及代收费按今年公办学校的收费标准执行。 浏阳市新民中学的办学经费初中每生不超过1.1万元,高中不超过1.4万元。 长沙县圣和、宁乡县金海、望城县楠香中学的办学经费初中每生不超过1万元,高中不超过1.3万元,学杂费及代收费按今年公办学校的收费标准执行。 宁乡寄宿制中学办学经费高中每生不超过1.5万元,学费及代收费每生每期不超过1400元。 住校生的住宿费和麓山国际实验学校出国雅思班、大学预科班,以及长沙市十一中艺术特色学校、长沙市外国语学校、中央音乐学院雅礼艺术教育中心的收费标准,将由教育和物价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核定。各学校除收取上述费用外,不得再以其它名义收取任何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