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矶镇实行“限期办事”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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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4日10:12 安徽在线-现代农村报 |
本报讯 今年以来,枞阳县石矶镇为提高镇机关办事效率,在全镇机关中实行“限期办事”制度。 “限期办事”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交账”、“查账”和“结账”,即:镇党委形成的决议、交办的工作以及群众反映的情况和问题由镇党政办公室建立台账登记,并将限期办事通知书发至具体站所室和经办干部。经办干部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及时向镇党政办公室交账。“查账”即“限期办事”督查组在经办干部“交账”后,从党政办公室调阅其办理记录,跟踪调查经办干部对限期办事通知书中有关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结账”即“限期办事”督查组将“查账”的有关情况核实之后,督查组长对完成得好的干部在其“限期办事”清单上签署“同意结账”的意见,对延期完成和没有按要求办理的当事人下达“整改通知书”,督查组派专人帮助其监督办理。党政办公室对干部的限期办理情况每月一通报,每季度一讲评,并将“限期办理”制度纳入干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限期办事”制度实行2个月以来,全镇共下达限期办理通知书交办有关事件26项,如期完成22件,正在办理的有3件,延期办理的有1件。群众反映干部为民服务真正落到了实处。 (王章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