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暴幼女三人获刑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4日10:12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本报8月22日讯(记者 陈月红 通讯员刘芳军刘伟良)在短短3年不到的时间内,攸县年仅12岁的小燕(化名)先后被她的老师肖连湘、杨大可及同村村民杨爱军强暴(本报曾作报道)。今天,记者从攸县法院获悉,犯罪嫌疑人肖连湘、杨大可分别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7年零6个月,并被剥夺政治权利1年;犯罪嫌疑人杨爱军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48岁的肖连湘与56岁的杨大可均系攸县网岭镇某完小教师,且肖连湘是该校校长,他们二人利用教师的身份多次对该校12岁的小女孩小燕实施奸淫。2002年,网岭镇村民杨爱军趁小燕睡在他家的时候对其实施奸淫。法院一审认定,肖连湘、杨大可、杨爱军的行为均已构成强奸罪。此外查明,2002年,肖连湘还以补课为名,先后对其所在学校另外3名女学生彭××、杨××、吴××(均为幼女)进行猥亵,其行为已经构成猥亵儿童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