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问责制”制约税收人员权力 严守法定权限和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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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4日10:27 青岛新闻网 |
据新华社济南8月23日电(记者王志)山东将以“问责制”制约税收人员的权力。为此,山东省将以税收管理员担当基层国税征管的主力军,使税源管理人员总数达到基层税收业务人员的50%以上。 山东省国税局将实行税收管理员责任制,以加强对税收管理员的监督制约。一旦出现问题,严格追究责任。同时规定,比较重要的日常检查必须由两名以上税收管理员进行,并依法出具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 与此同时,山东省国税局将建立税务检查协调制度和案件移送制度,实行严格的首查责任制,要求首次承担案件检查任务的单位、部门和个人,要对案件的查处结果负责,并全面落实案件复审复查制度,由上级稽查部门每年确定一定比例的案件进行复查,对以权谋私、查出问题不按规定处理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责任编辑:赵振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