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师索赔物业喊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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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4日10:41 东南快报 |
本报讯 厦门文屏山庄小区内化粪池爆炸,一男子被烧伤,要求物业赔偿。日前,厦门市思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 “玖玖风味餐厅”位于文屏山庄小区内,林某是该餐厅厨师。今年4月14日下午5时,林因接听手机走到位于该小区59号店面过道上的化粪池井盖边,顺手点起随身带的打火机熏蚊子,不料化粪池爆炸,喷出的火焰将其重度烧伤。 林某认为,该小区物业管理者厦门福美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福美莱),未对化粪池尽到管理义务,导致化粪池爆炸造成自己人身损害,要求其赔偿残疾赔偿金及医疗费等23.8万余元。 福美莱称,文屏山庄(二期)化粪池等设施是经过厦门市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且小区工作人员也按物业相关规定疏通清理化粪池。福美莱还称,物业管理相关规定也没有明文规定应在化粪池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且厦门市也没有设立危险警戒标志的先例。福美莱认为,事故并非因自己的过错所致,而是林某非正常使用明火引起,责任应在原告。自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打火熏蚊子引爆化粪池》追踪>>>(来源:陈艳通讯员 刘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