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到村委会旁合伙偷割电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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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4日10:41 东南快报 |
本报讯 近日,厦门思明法院一审以破坏电力设备罪,分别判处张某和张茂某3年半和3年的有期徒刑。 张某和张茂某系某电子公司的司机和电工。今年2月28日下午,两人合伙偷走曾厝垵村委会旁的电缆线,共460米。二人将这些电线运至厦门东坪山后一个人少的地方。群众发现后报警,两人被抓获。(来源:陈艳通讯员王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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