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制定干警八小时外监督制度 三种行为被禁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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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4日11:22 红网 |
红网8月24日讯(通讯员刘黎明)近日,茶陵县检察院制定了干警“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制度,明确规定检察官八小时以外严禁接受当事人的说情、请吃、请钓、请玩和钱财礼物;严禁利用干警的职权谋私利;严禁打着检察院的牌子干违法违纪的事。否则,除了将进行经济处罚外,还要视情节对照《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予以严肃处理。这是该院为了增强干警自律意识,构筑牢固的拒腐防变防线而专门制定的一项措施,将检察官工作之余的行为也纳入了监督管理之中。 干警“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制度把对干警“八小时外”行为监督分为三类:一是当地人大、政协、纪检及治安管理部门的监督;二是该院纪检组的监督,院纪检组将不定期地前往各单位了解检察官“八小时外”的遵纪守法情况;三是检察官家属的监督,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制止和报告院领导。2003年到目前,该院未发生一起干警违法违纪事件,被合理投诉为零,违法被查处为零,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满意率逐年提高。(稿源:红网)(作者:刘黎明)(编辑:张广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