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限期清理工资拖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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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5日02:08 人民网-华东新闻 |
本报青岛8月24日电 根据青岛制定的时间表,该市将在2006年底以前基本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政府投资工程拖欠的工程款要在2005年底前还清。 据了解,青岛市“清欠”工作将重点围绕政府投资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展开。凡存在政府工程拖欠工程款问题的各级、各部门,必须于9月底前签订还款协议,2005年底前全部还清。新开工和在建项目一律不允许产生新的拖欠。今后,凡政府投资工程拖欠工程款严重的地区和部门,原则上不得建设新项目,财政建设资金应主要用于偿还拖欠工程款。房地产开发等社会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的单位必须在9月底前签订还款协议。对不认账、不签协议、不履约的,一经查实,要列入恶意拖欠名单,公开曝光。对其竣工工程一律不办理竣工备案、权属登记,在建项目一律停工,新上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同时,对有拖欠的房地产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予以不良行为记录,情节严重的要坚决清出市场。 (青新) 《华东新闻》 (2004年08月25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