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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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5日08:38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
本报8月24日讯(通讯员 苗霞记者何淼玲)为严格执法、文明办案,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便于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监督,提高我省检察机关新闻宣传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省检察院从现在起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 省检察院新闻发言人的职责是:负责筹备省检察院新闻发布会,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包括:全省检察机关重要工作部署和重大业务决策;检察机关的阶段性成果及典型工作经验;检察机关出台的新举措、新机制;检察机关查办的职务犯罪和刑事犯罪重大典型案件;针对社会上有关检察机关的不实言论和消息予以澄清;其他有必要发布的重要检察新闻等。新闻发布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确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