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2000万死缓 贪800万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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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5日09:08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据新华社电 以伪造商业汇票骗取格尔木市信用社贴现款2000万元,被告张新建日前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据悉,张新建为注册成立泰安市泰银经济担保有限公司,于2001年4月18日虚拟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2002年10月初,张新建以泰银公司的名义开具4份金额共计200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到青海省格尔木市农村信用联合社办理贴现业务。10月28日,张新建使用盖有伪造的肥城农行印章的4份商业承兑承诺函,骗取格尔木市农村信用联合社贴现款2000万元,其中1060万元被张新建转移,以供个人使用。 又据新华社电福建省厦门市财政财务服务中心原办公室主任林东平,利用管理国有财产的职务便利,侵吞公款804万多元,前日被厦门中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调查,1995年,林东平私自从银行转了30万元,以妻子、妹妹和朋友的身份开了3个账户,专门炒股,后来每次一转账就是100万元。法院认定,林东平侵吞公款共计人民币804.998万元(其中100万元未遂)。另外,还非法收受他人财物2万元,构成受贿罪。(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