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不畅将无缘“文明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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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5日10:10 南方都市报 |
道路不畅将无缘“文明城市” 从明年开始城市“畅通工程”纳入“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 本报讯(记者柯鸿海 通讯员汪春洋 实习生胡琼之)从明年开始,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方面的成绩,将成为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的一项重要考评指标。昨日,省公安厅、建设厅和省精神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在珠海举办的“全省畅通工程培训班”透露了上述信息。 据介绍,一个城市的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如何,越来越成为影响城市形象的重要因素。2000年初,为了解决各大城市交通拥堵日益突出的问题,公安部、建设部牵头,在全国开展了“畅通工程”实施工作,实施工作通过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一系列指标的综合评价,针对城市交通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并对一个城市的管理水平综合进行评价。目前,广东在全国综合评价中被评为一等管理水平的城市有珠海和中山两市;深圳、广州、佛山三市则为二等管理水平城市。 今后,为使各级政府提高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特别是“畅通工程”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和城市文明程度,广东决定把实施畅通工程工作与创建文明城市有机地结合起来。经报省委宣传部同意,从明年开始,广东在评选和复查“省文明城市”时,有关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方面的评价指标,将纳入“测评体系(“广东省文明城市”的评选和复查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下一次评选和复查工作将在2005年7月进行)。2004年各市实施“畅通工程”的评价成绩将纳入2005年各市创建或复查“广东省文明城市”的考评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