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整顿煤炭市场 煤炭经营提门槛:200万以上注册资金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5日10:13 青岛新闻网 |
从现在开始,在山东省境内从事煤炭经营批发的企业,注册资金要达到200万元及以上,储煤场地要达到5000平方米及以上;从事煤炭经营零售的企业,注册资金要达到50万元及以上,储煤场地要达到1500平方米及以上。这是记者从省煤炭工业局得到的消息。 省煤炭局经济运行处负责人表示,此次提高煤炭经营企业的准入门槛,是为进一步整顿我省煤炭市场经营秩序,达到“总量控制、合理布局、科学设点、发管结合”的目的。 现行的煤炭企业经营标准是2000年发布的,当时注册资金达到50万元就可以从事煤炭批发,30万元就可从事煤炭零售。而现在的煤炭价格较当初翻番还多,原注册资金已不能适应煤炭经营两万吨以上量的需求。(完)(记者 张思凯 通讯员 任衷)平责任编辑:屠筱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