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是改革开放的正常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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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5日22:10 人民网 |
网友:梁勇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原副区长袁某,因贪污挪用公款200多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前不久,在一次现身说法警示教育大会上,袁某袒露自己曾认为“腐败现象是改革开放的正常现象”(见8月24日《检察日报》)。 腐败现象是国家的大害,社会的毒瘤,人民的公敌,这是人人皆知的常识判断。对于腐败现象,政府打击,群众痛恨,还有法律和制度严防,已经够旗帜鲜明的了,怎么有人的看法就那么不一样?别说是在与时俱进的改革开放时代,就是在腐朽的封建社会,官员们往往也要标榜自己“清正廉明”,怎么到今天反而冒出“腐败正常论”了呢? 贪官们往往身居要职,认识水平不可能在常人以下。之所以作出不及常人的判断,肯定是有原因的,我们不妨为其分析之。 其一,改革过程中留下的空子让贪官们觉得是天赐腐败良机。改革开放是一场革命,不可避免地涉及到体制、制度、法律的调整。在调整的过程中,肯定有东西不够完善,不可能做到天衣无缝。制度、法律有空子有漏洞,给腐败分子留下了大量的运作空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钻钻体制、制度、法律的空子,在一些腐败分子看来是天经地义的。 其二,不断涌现的腐败现象制造了腐败正常的假象。据有关数据显示,从1997年至2002年8月,全国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5万元、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的大案7万余件。这还只是冰山一角。原山东省政协副主席潘广田受贿153万余元,被抓以后多次说:“比我受贿数额大的人多得是,为什么要抓我?”原四川省交通厅高速公路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陈昌立因受贿归案后也说:“社会风气如此,要钱的又不止我一个。”腐败本来是不正常的现象,但腐败的人多了,也就被一些人认为正常了。 第三,人性的弱点被腐败分子拿来当作挡箭牌。绝对的权力造就绝对的腐败。人在要位上,诱惑总免不了。人不是机器,也有物欲的追求,所以不一定能抵得住物欲的诱惑。为满足个人物欲,贪污腐化,在一些人眼里认为这是人性难以避免的弱点,是正常的。所以,原湖南省邮电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张秀发受贿东窗事发后,在接受审讯时为自己辩解:“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广西东兴市原市长李桂东案发后说“社会风气如此,身不由己呀!”这就把腐败的责任推给了制度,推给了人性的弱点。 可是,制度的缺陷也好,层出不穷的腐败现象也好,人性的弱点也好,其实都不足以构成“腐败正常论”的基石。归根结底,还是不可遏止的贪欲之心蒙蔽了腐败分子的双眼。正如巴尔扎克所说:“贪心好比一个结,把人的心越套越紧,结果把理智闭塞了”。蒙蔽了理智的贪官看世界肯定跟我们不一样,所以出现认识上的偏差也就在所难免了。 抱“腐败正常”观点的绝对不止袁某一人。估计此论调已经成为支撑贪官们贪污腐化行为的强大“理论”基础,与主流意识甚至是常识对抗,超越凌驾于主流意识以及党纪国法之上。有了这样的“理论”支撑,害怕之心没有了,内省之心没有了,羞愧之心没有了,因此贪污腐化起来也就心安理得了,也就铤而走险,胆大妄为了。看来要消除腐败,除了严密制度、加强监督外,还得给某些官员补上“腐败不正常”这一课。 新闻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