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经济补偿机制有望在惠州推行(新闻背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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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6日02:09 人民网-华南新闻 |
本报讯近日,广东惠州市新编制的环境保护总体规划中提出了环保补偿机制,即河流下游城市要为上游城市对环保贡献作出经济补偿。这是中国环境规划院12名环境专家在惠州调研时提出的,该机制正在探讨中。 据了解,由于原来的环保规划不适合形势的需要,惠州市政府今年特意投资200万元,请专家为其规划新的环保措施。专家们在调研的过程中发现,上下游项目发展区别很大,上游为了保护水质,很多工业项目都不能上,牺牲巨大,下游享受干净水源却没承担相应的义务。东江是深、港及珠三角东部城市的主要饮用水源,深、港用水的取水口就在惠州段;增城的饮用水也源自惠州龙门县的龙门河,惠州的环保关系到周边城市的饮水安全。长期以来,惠州为保护这些水源作出重大牺牲,很多产业转移项目都被市环保局否决,上下游经济发展差距越来越大。为此,惠州提出将环保补偿机制明确写进规划,尝试以一种近似量化的方式,寻求江河下游城市对上中游城市的环保补偿,让全流域的城市共同为环保“埋单”,而不是仅让上游或上中游地区承担。 据悉,目前有关人员就如何量化该补偿标准的问题正进行探讨,该补偿机制的实施还有待时间论证和实践。 (小花) 《华南新闻》 (2004年08月26日 第三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