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诈骗新手段(广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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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6日02:28 人民网-华东新闻 |
宁公宣 荆峥 近年来,合同诈骗在许多地方有所抬头,在以往虚构工程项目骗取定金、以小额履行合同为诱饵骗取全部货款等常见作案方式之外,一些新的作案手法纷纷披上“温柔的面纱”,登场亮相 “虚拟人”骗得租赁公司一部轿车 江苏省金坛市无业游民孙某,无技能、无专长,如何一夜暴富成为他苦思冥想的心事。今年6月,经他人点拨,一条致富捷径浮现在他的脑海———用假证件骗取租赁公司轿车。 孙某办了一张名叫“赵平”的假身份证和一本假户口簿。随后几天,他便开始在南京的众多媒体广告中寻找下手的租赁公司。 7月13日,孙某拨通了南京某汽车租赁公司的电话。当天下午,拿着花了自己数百元购买来的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孙某应约来到这家租赁公司。一身富贵打扮的他受到租赁公司服务员的热情接待,签字、画押等等手续顺利通过。原本担心假证件露馅的他,没想到半个小时后便与租赁公司顺利签订租车合同,开走了价值17万余元的宝来轿车。为迅速将车脱手,他故伎重演,又花了300余元制作该车车主周某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车执照及周的户口簿内页。一切就绪后,孙某伙同朱某在苏州、无锡、南通等地寻找下家。 7月24日下午,在当地警方配合下,南京玄武经侦大队民警在海门市二手车市场将犯罪嫌疑人孙某抓获。 “公证合同”埋下坑人伏笔 人到中年的赵某拥有研究生学历,上世纪90年代初曾在南京一著名上市公司做董事会秘书。90年代末,他下海办起了自己的公司。为迅速致富,赵某经过一番周密的策划与精密安排后开始实施诈骗。 2002年9月,赵某利用自己曾在上市公司做秘书期间熟悉企业经营和操作程序的优势,决定假冒该上市公司名义,为自己公司作短期贷款担保,然后骗取银行贷款。 为骗取银行的信任,在申请对贷款进行担保之初,赵某积极主动地协助某股份制银行南京分行对上市公司提供的贷款担保进行公证。在赵某的安排下,该银行信贷员、公证员分别应约来到位于新街口附近的某上市公司办公所在地。在一间办公室,赵某指着一位中年男子说,这位就是上市公司老总(事后警方查明此人系假冒)。盖章、签字……审核该公司短期担保贷款合同就这样顺利完成。办案民警在事后调查中发现,在这一过程中,银行工作人员和公证处工作人员由于轻信,均未认真核实担保公司印章、签名的真假,以致案发后,公证员拿着贷款担保合同前往工商部门核对上市公司印章时,才发现合同上的印章与签名均系假冒。 警方介入调查后还发现,赵某利用该上市公司,通过盗用虚假印章、签名等手段,在2002年9月到2003年8月期间,总计从该银行南京分行骗得贷款1415万元,现贷款已全部逾期,尚有1187万元未还。赵某的妹夫利用同样的手法,通过对该银行实施诈骗,骗得贷款600万元,至今也分文未还。 屡屡得手多因受害人风险防范意识差 针对这些合同诈骗的“变相”手法,南京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任刚表示,仅今年上半年,南京经侦部门合同诈骗案立案100余起,占扰乱市场秩序类案件立案总数的83%,涉案金额占68%,合同诈骗已成为经济犯罪中危害性最大的罪种之一。 探究这类犯罪分子屡屡诈骗得手的背后,除了形式更加智能化,手段更加隐蔽化外,受害的企业、单位和个人缺乏风险防范意识,贪图明显不合理的利润,签订合同时不进行全面细致考察、合同签订后又不适时进行监控等也有很大关系。而且,一些企业在发现被骗后,惟恐事情披露后会对企业有负面影响,隐瞒事实真相,能补则补、能拖则拖,失去破案最佳机会。 有关专家说,当前经济犯罪分子能够得逞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企业缺乏警惕性,防范力差。要从源头上消除犯罪,实现经济安全由事前打击向事后防范的转变,应从建立、健全企业预防职务犯罪机制入手,增强企业的自我防范能力。 《华东新闻》 (2004年08月26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