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工惹恼饭店老板 执法人员昨帮打工者讨到“救急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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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6日05:22 青岛新闻网 |
“我从饭店辞职惹恼了老板,为此他没有支付我3个多月的工资、押金,总共1000多元。我现在身无分文,回不了家了。”前天下午,菏泽来青打工的马某来到早报读者接待室求助说。 马某说,今年3月份他开始在宁夏路110号的隆记排骨米饭打工,饭店规定申请辞职须提前一个月提出,5月份他向饭店老板周经理提出辞职,周经理当时表示因人手不够,让他先干着。 8月24日,马某见周经理一直没有回音,只好向值班经理辞职,随后离开了饭店,饭店没支付欠他的1000多元钱。 记者咨询律师后打电话联系上了该店的周经理,并将马某目前身无分文的情况告诉了他,希望他能支付马某的工资。周经理说,饭店每月15日支付打工者工资,马某可以在9月15日来领取拖欠的工资,马某目前没饭吃、没地方住与他无关。记者只好先将马某安置下。 昨天下午,记者和马某来到市南区劳动局,把情况反映给了劳动监察处。随后3名执法人员与记者陪同马某来到他打工的饭店。最终在劳动局执法人员的协调下,周经理给了马某200元“救急钱”,并承诺9月15日饭店开工资时,再结清马某的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