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善处理钢铁电解铝水泥投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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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6日05:24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本报北京8月25日讯 记者朱剑红报道: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提出,各地要认真开展本地区钢铁、电解铝、水泥投资项目的善后处理工作,其主要原则是:继续保持宏观调控力度,巩固取得的成果,防止反复;坚持区别对待,继续支持符合条件和政策的企业加快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加紧制定产业政策和规划,发挥其引导、规范行业发展的作用;金融机构根据不同情况,对三个行业的在建项目区别对待发放贷款。 去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国钢铁、电解铝、水泥投资项目进行了清理。从清理结果看,已建和在建项目中,绝大部分钢铁、电解铝和水泥项目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违规审批问题,建设资金大部分来自银行贷款,给银行不良贷款增加埋下了隐患。此外,违法违规占用土地现象普遍,环保审批形同虚设,相当部分项目未进行环评。 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的指示精神,按照政策要求,对清理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处理,对清理善后工作进行了专门布置,并针对不同行业提出了一些具体措施。 ———钢铁行业,已经国务院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国家计委、原国家经贸委批准的项目,继续支持建设;对未经国家批准违规建设的项目,正在进行土地平整、征地拆迁、设备订货和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的,要坚决停下来。 ———电解铝行业,不符合铝产业发展政策、市场准入条件和未经国家审批的电解铝和氧化铝项目,要坚决停止建设;对有淘汰本地区自焙槽或小预焙槽落后能力的违规在建项目,在落实氧化铝原料和电力供应的前提下,结合本地区淘汰落后产能,由省级投资管理部门从严把关,按国家有关规定重新报批。任何未按国家规定审批和没有落实合法铝土矿来源的氧化铝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 ———水泥行业,重点支持在资源有保证的地区建设日产4000吨及以上新型干法熟料项目,鼓励地方和企业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方式发展新型干法水泥。 《人民日报》 (2004年08月26日 第六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