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人才可申领居住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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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6日08:49 南方日报 |
外来人才可申领居住证 居住期限分为6个月、1年、3年和5年不等 本报讯(记者/周智琛 实习生/陈娟娟)从9月1日开始,凡是符合东莞市引进人才专业需求,通过柔性流动来东莞工作或者创业,不愿意改变其户籍、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籍、台湾地区籍、国籍的人员和不愿意放弃外国永久(长期)居留权的留学人员,可以申请在东莞的《居住证》。《居住证》的有效期限分为6个月、1年、3年和5年。这是记者近日从东莞人事部门获得的最新消息。 据了解,《居住证》载明持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国籍或地区、证件号码、服务处所、居住地址、有效期、证号(中国居民身份证、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祖国内地通行证、外国护照等有效证件号码)、签发日期等内容。《居住证》印有持证人小一寸彩色照片,须加盖市公安局“居住证专用章”。另据了解,《居住证》的有效期限分为6个月、1年、3年和5年。经市人事局批准,可以续办新证。 申领《居住证》的人员必须符合东莞市引进人才的专业需求,具有中国境内大学、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或者其他国家知名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具有技师资格及以上的特殊技能;具有从事5年以上应聘职位要求的本专业工作资历,掌握所要承担工作范围内的知识和技能,并能正确实施技术指导,胜任本职工作;遵守国家和本省、市的法律法规以及应聘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没有犯罪记录。 申领《居住证》的人必须如实填写《广东省居住证申请表》,然后送工作单位或市人事局申请。市人事局自收到《申请表》和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认定工作,并在《申请表》里签注是否符合申领条件的认定意见。持有《居住证》的人员,可以为随同来本市的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申领《居住证》,并享有相应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