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地三尺扩建门面房污水倒灌难找责任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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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6日09:21 上海青年报 |
本报讯(记者冷梅)前租户为开店“挖地三尺”建造门面房,现租户“捡现成”却捡来了一堆麻烦。由于门面房地势过低,污水沟内的脏水不断地倒灌到屋子里,四处弥漫的恶臭熏跑了美发店顾客。 桑先生是银都路2158号一家美容店的小老板,他的小店一楼是前租户挖地而建的,低于地面60厘米。前几日暴雨,污水沿着低地势流得满屋都是,不断发出恶臭。桑先生说,明明是排水沟不畅通,找了好几次,物业公司没理睬。 该物业公司张先生却认为,这家的前租户不听劝告非法挖地60厘米,造成污水管处于1楼之上,污水肯定会沿低地势流淌,这一责任是由租户挖地造成的,物业公司不该为此承担赔偿。况且当初前租户不听劝告执意挖地,在租赁合同中已写明出现任何后果自行承担的说明。租赁方已经变更,可那是前后两家租户自己需要协调的问题。但他们仍在想办法帮助租户解决难题,同时他希望租户能将非法挖地部分填平。 这样的解释让现租户桑先生满腹委屈,又不是自己非法挖地,原来的转租人又找不到,难道真要自己承担所以损失?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肖光明律师认为,作为转租方前租户应该负担相应损失及填平非法挖地部分的费用,现租户可以与前租户协调解决。而前租户又找不到,现租户只得自己承担损失。物业公司也应在非法挖地之前,及时进行制止,对此物业公司也有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