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团伙肇事骗车保被判徒刑并退赔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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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6日15:36 新华网 |
新华网北京8月26日电(袁柳、李京华)一起以故意肇事诈骗车保的案件25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作出终审裁定。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武磊有期徒刑6年,罚金2万元;其他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1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1万元。法院同时责令5名被告人退赔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区支公司等保险公司被骗机动车辆保险金近7万元。 经北京市一中院审理查明,自2002年9月以来,被告人23岁的河北农民武磊、24岁的河南农民梁岗、44岁的河北农民支红光、27岁的天津农民田超以及26岁的北京无业人员张江在张同军的指使下,购买二手机动车,在交通要道制造两车相撞或多车追尾的交通事故。交通警出具事故处理决定书后,武磊等人以虚开修理费单据等手段骗取保险费。据查,武磊等人在海淀区旱河路等地分别驾驶机动车故意制造交通事故8起,并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原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理赔,骗取车险保费共计11万多元。其中,被告人武磊参与骗保7起,涉及保险金8万多元,被告人梁岗参与骗保3起,涉及保险金近6万元,被告人支红光、田超、张江各参与骗保一起,共计涉及保险金4万多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武磊等5人结伙,受他人指使,驾驶机动车辆以骗取保险金为目的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武磊、梁岗参与诈骗数额巨大,支红光、田超、张江参与诈骗数额较大,5名被告行为均以构成保险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而张同军在羁押期间突患精神病,现无受审能力,故检察机关未对张同军提起公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