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将建立长效机制防止新的拖欠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6日16:56 新华网 |
新华网北京8月26日电(记者孙玉波、刘菊花)今年以来,国家实行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对遏制一些地区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不合理的负债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也有一些地方政府,特别是市、县级政府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还在大量建设新项目,由于缺乏建设资金,只能依靠施工企业垫资施工,新的拖欠依然不断产生。 建设部副部长黄卫26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按照国务院有关通知精神,凡建设资金不落实或拖欠严重的,一律不批准其新建项目或续建工程。但有的地区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并没有认真贯彻落实,没有采取相应的限制措施,导致产生新的拖欠。而新欠的加剧又导致施工企业资金周转更加困难,无法保证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从而引发新的大量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影响社会的稳定。 黄卫提出,对于清欠过程中存在的边清边欠的现象,建设部将着手建立长效机制。第一,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比如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拖欠,建设部已经制定并且下发了关于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施行支付担保制度,既要求承包商提供履约保函,也要求开发商提供支付担保,这就从源头上遏制发生拖欠。同时正在修订建筑法,预计在年底之前将推出九部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建设部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制定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与财政部共同制定的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第二,要建立建筑市场的信用体系,通过信用体系网络把违规、不讲诚信的企业向社会公布。 第三,要加强对新建项目审批和工程管理,对于拖欠严重的地区和企业,要规范其行为,停止他们上新的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