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系列爆炸案 复仇父亲西安一审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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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00:05 四川新闻网 | ||||
中国西部网消息
爱子被人伤害致死,身为一家公司经理的父亲被极端强烈的复仇心理所支配,竟然伙同他人非法购买枪支、弹药及爆炸物,先后将15个爆炸物投放在多家住宅和医院,并引爆5处,致7人受伤,使公私财产受到极大损失。昨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主犯高德隆被判处死刑。 痛失爱子欲报复 搜集炸药藏匿家中 经西安市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高德隆又名高德龙,现年52岁,原系西安市金属材料公司劳动服务公司西郊供应站经理。其子高明于1998年11月4日被代某、任某等7人伤害致死(其中5人已被判刑),痛失爱子的高德隆对7人家属心生怨恨,并认为医院抢救不力,遂预谋制造爆炸实施报复。 高德隆伙同蔡红旗(原西安市皮革化工制作厂工人)、许军(原西安市金属材料公司工人)在陕西境内到处搜集炸药,藏匿在自己家中。2001年1月23日晚,高携带2个爆炸装置窜至西安医科大学附属二院门诊楼急诊科,将其携带的爆炸物启动引爆后逃离现场。急诊科发生爆炸后,爆炸破坏力致使门诊楼300余块玻璃门窗全部震碎,7人受伤,共计经济损失达49037元。 高之所以要在西安医科大学附属二院门诊楼急诊科实施爆炸,是因为1998年11月4日晚高德隆的儿子被打后,送到了西安医科大学附属二院(现西安交大第二医院)进行抢救,但因抢救无效死亡。高认为其子的死亡与该医院抢救不力有关,遂产生报复该医院的恶念。 2001年3月初,高德隆因赌博时与他人发生经济纠纷,便将自制的爆炸物放置在对方住宅楼门前,引燃爆炸物,致使该楼遭到破坏。 2004年1月,高德隆又制造了“1·27”纸坊村特大连环爆炸案。 准备13个炸药包 最后一个留给自己 为了替儿报仇,高德隆准备了13个炸药包,对打死自己儿子的人和医院实施报复,其中最后一个是为自己准备的,他原打算干完这些事情后就自杀。高德隆还曾自制一把“五四”式手枪,由于不能正常击发,于2004年丢弃于环城公园花园内。 高德隆在给法院的一份书面陈述中提到,儿子对整个家庭是非常重要的,他对儿子的爱无法用语言来形容,儿子死后,备受打击的妻子精神失常。为了摆脱精神的痛苦,他曾“出家”当了近两年和尚。他还曾试图通过引爆、枪击等形式自杀,可一想到因失去儿子而精神失常的妻子,他便没有了死的勇气。 最后,高德隆在书面陈述中这样表述:“我的行为触犯了法律,扰乱了社会正常秩序,给相关人员的公私财产造成了一定的损失,给你们的工作增加了麻烦。我愿意接受对我的公正处理。” 一审被判处死刑 家属当庭泣不成声 昨日上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高德隆等6人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高德隆犯爆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蔡红旗犯非法买卖爆炸物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至4年。 听着审判长宣读判决,高德隆坐在被告席上始终面无表情。听到对自己的死刑判决后,高德隆表示,要考虑考虑再决定是否上诉。旁听席上,高的家属已泣不成声,其中一名女士哭得瘫在地上,最终被其他人背出法庭。 担任该案审判长的马建国法官说:“高中年丧子的遭遇令人同情,其家属为此受到的精神创伤也很难弥补,但这些决不能成为一个人犯罪的理由。希望人们能引以为戒,遇到挫折后正确面对自己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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