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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用奥林匹克标志牟利,罚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02:01 人民网-华东新闻

  本报上海8月26日讯 上海市工商局今天透露,已有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而擅用其标志进行商业宣传非法牟利的企业受到行政处罚。

  据了解,今年5月始,上海一家咨询公司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在某杂志上擅自发布含有奥林匹克五环图案标志和“奥林匹克”字样的“拇指奥林匹克”短信服务广告,非法牟利6万余元。工商部门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没收违法所得。上海市工商局提示说,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牟利。

  (周曙光 励漪)

  《华东新闻》 (2004年08月27日 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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