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年华成都玩不转 留下官司一串(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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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06:29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昨日上午8时30分,成都英翰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翰广告公司)状告成都嘉年华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嘉年华泰公司)一案在锦江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揭开了3家单位状告“嘉年华”索要135.82万元广告费及利息的序幕。嘉年华泰公司的相关负责人没有到法院,而是将3起案件全权委托给了海峡律师事务所的万律师代理,原告方的代理律师是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陈洁。 庭审开始,陈洁律师宣读诉状,介绍了这起官司的来龙去脉:今年5月28日,英翰广告公司和嘉年华泰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英翰广告公司在成都某报发布有关嘉年华活动的广告。合同签订后,英翰广告公司在报纸上如约发布了广告,嘉年华泰公司却拖欠一部分广告费用,截至7月14日还欠款18万余元。 对于这一事实,被告方万律师没有异议,法官于是主持双方进行调解。原告律师要求嘉年华泰公司在一周内支付全部广告费用及其利息。嘉年华泰公司的代理律师答应在1个月内支付。经过半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意见达成一致。第二桩官司:双方庭外调解涉及金额23万余元 据介绍,第二桩官司的原告是成都某报社。今年4月,该报社和嘉年华泰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对“嘉年华”进行分期宣传报道和发布广告。合同签订后,该报社对嘉年华发布了广告进行了宣传,但截至今年7月8日,嘉年华泰公司还欠该报社宣传、广告费及利息共23万余元。经过协商,双方达成了初步意见:嘉年华泰公司愿意支付广告费。 昨日下午2时30分,锦江区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嘉年华”拖欠广告费案。原告代理律师陈洁透露,双方已达成初步意见,只等法官主持调解。还未开庭,双方的代理律师便相约在法庭外秘密商谈。万律师提出只支付17万元,陈洁律师立即与其当事人取得联系,同意了嘉年华泰公司方的要求,但陈律师同时要求嘉年华泰公司在15天内将这笔费用支付,嘉年华泰公司最终同意了这一要求。鉴于双方已达成一致意见,在法官的组织下,双方在调解笔录上签了字。第三桩官司:今日开庭审理涉及金额94万元 记者随后了解到,锦江区人民法院还将于今日开庭审理成都先驱广告有限公司状告嘉年华泰公司索要广告费一案,涉及金额高达94万元。记者采访了出庭应诉的万律师。万律师称,“嘉年华”虽然在广告费上花费了几百万元,但基本已付清,涉及3起案件的广告费都将在近期支付。记者问“嘉年华”是否会注销,万律师称,一切按工商部门的程序办。锦法本报记者黄庆锋 实习记者 杨在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