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监督力量需要整合 市人大常委会讨论预防职务犯罪条例(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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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06:33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本报讯】(记者方兴业实习生魏娜)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昨天分组讨论《深圳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草案)》。有观点认为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上,最重要的是加大监督力度和整合监督力量。委员们还就如何修改完善法规草案提出建议。 曾担任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建国深有体会地说,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上,最重要的是加大监督力度和整合监督力量。目前监督力度还很不够,许多腐败苗头没有及时发现,即使发现了也没能及时制止;监督力量方面,有党委、纪检、监察、人大、新闻监督等多条线、多个系统,但是这些力量没有很好地整合,没有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我们制定预防职务犯罪法规时应该很好地研究,以形成调节有力的反腐机制。 另外,还有委员提出低价中标背后也有可能隐含腐败,不宜引入预防职务犯罪条例。过去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标底是“核心”内容,在招投标活动中起着关键的作用。一些投标人为拿到工程项目,使尽浑身解数打探标底,导致个别工作人员通过透露标底收取贿赂。为预防腐败,我市改变这一做法,实行低价中标法,使探听、泄露标底失去意义。 预防职务犯罪条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把低价中标法推行到国有建设工程中去。一些委员认为不妥。一位委员说,低价中标也可能引起腐败。事实上,恶意低价中标的行为已经屡有发生。因此国外一些城市采取的是合理中标法。 作者:记者方兴业实习生魏娜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