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黄标车主的烦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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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06:49 深圳商报 |
深圳市目前实行了机动车黄绿标制度,这个制度是非常必要的,可是其中的一些条款,如对黄标车“采取限制区域、限制时间行驶”,我认为不妥。 很多车主买车较早,但在法律规定的15年正常有效期内安全行使一点都不成问题。有点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新制定的法律不能溯及既往。可是现在,我们这些拥有一切合法手续的车主,仅仅因为环保部门提高了排放标准,很多地方就不能去了。按照这种逻辑,如果明年政府又要采用欧3、4排气标准,那是不是现在大部分的车都要躺在家里睡大觉啦?这种做法实质上是侵犯了公民的合法财产权利。 据说,这样做是要与世界接轨。但其他国家的政府是怎样处理这个问题的呢?当年美国加州的议会在辩论这个问题时,就有人提出“政府的法律应该去规范现有的和将来的车辆,而不是以前的车辆;即使政府要求提高标准也应该去要求汽车生产商,只要政府把握住生产的源头,就不会有污染的车辆”,所以美国政府最后还是只对新车进行了限制。我们从欧洲引进了“欧2、3排气标准”,怎么没有学习人家是怎么处理这个矛盾的呢?网友欲哭无泪摘自深圳新闻网 作者:网友欲哭无泪 摘自深圳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