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情播报就应该进入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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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06:49 深圳商报 |
最近,福田区景田派出所在所辖社区内每栋楼入口处张贴布告提醒居民:最近一个时期,有一伙入室抢劫团伙多次作案,手段残忍,已造成多人伤亡。派出所提醒市民提高警惕,进屋即反锁门,不轻易让陌生人进入室内。 派出所这一做法值得充分肯定。公安部门发布警情通报是防范不法伤害的有效办法,让每个家庭都有所防备。但有些居民不那么理解,认为这样做弄得人心惶惶的,不好。应该说,居民因此而产生一定程度的恐慌,是正常反应。过去有一些地方发生刑事案件但有关部门隐而不报,致使更多人伤亡和被抢劫,就令公众非常痛心。因为这些伤害是完全可能避免的,如果事前发布了警报的话。在治安状况一时还不能令人完全放心的时候,居民的最佳选择当然是保持警觉并采取预防措施。 深圳市自去年10月底开始启动“一周警情播报”制度以后,通过市公安局网站,每周发布本市警情。这一举动得到了社会的普遍欢迎,人们认为这是尊重了民众的知情权,将唤醒、激发起市民共同维护城市安全的聪明才智。事实也正是如此,警情播报有效提高了市民对治安状况的了解程度,也增强了市民对不法伤害或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 但是,着眼于全市的警情通报不可能写得那么具体,只是全市的治安案件的统计数字。一些人即使看到,也容易产生“与我无关”的感觉。但在一些小区内的警情播报,表明一些严重的危险就在我们身边,读到这些布告的居民万万不可掉以轻心。而反过来说,只有进入了小区的警情播报,才更有针对性,才容易受到市民关注,预防犯罪的效果也会更好。 作者:鲁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