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故不履行植树义务,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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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08:12 扬子晚报 |
昨天在南京召开的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工作会议重申:适龄公民无故不履行植树义务是一种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将通过全面实行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等方式,提高适龄公民的尽责率。 全国绿委委员、全国绿委办副主任、国家林业局副局长祝列克,江苏省副省长张桃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绿办负责同志等参加了会议。 据介绍,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开展23年来,取得了巨大成就,全国累计植树446亿株,参加人数达93.5亿人次。但也存在着部分群众生态意识和法定义务意识薄弱、适龄公民尽责率下降等问题。一份调查显示,全民义务植树的尽责率实际不足50%%。 祝列克说,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是国家以法定形式固定下来的适龄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适龄公民参加义务植树是自己应尽的法定义务,无故不履行义务是一种违法行为。他表示,将全面实行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对城镇街道单位实行一个单位一卡或一人一卡,对城镇、街道常住居民、暂住人口实行一人一卡,由社区每年登记审核。对农村牧区,也要以乡或村为单位,组织适龄公民履行法定义务。(袁宣新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