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定远县 两副县长因贪“落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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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08:34 沈阳晚报 |
新华社合肥8月26日电(皖文)8月25日,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定远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作文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张作文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没收其犯罪所得16.9万元。 张作文曾任定远县建设局局长、副县长等职。1995年至2003年,张作文在任上述两个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鲁某某等26人34次贿赂,共计16.9万元。 同日,滁州市中法公开开庭,对曾任定远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兼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赵发美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赵发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没收其犯罪所得30万元。 法院查明,1998年初,时任定远县副县长的赵发美在担任安徽省合徐高速公路定远指挥部副指挥后,应定远县城乡建安公司项目经理王某某请托,于1999年5月将合徐高速公路定远段线外工程交给王某某承建。工程施工期间以及完工后,王某某先后4次送给赵发美3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