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柏楠涉嫌受贿百多万 原番禺区委书记过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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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08:42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记者/贺信 实习生/姚瑶)昨天上午,原番禺区委书记梁柏楠因涉嫌受贿,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广州市检察院指控,从1993年至2003年案发,梁柏楠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钱财共计人民币136万多元、港币21万元、美金2.88万元。 据检察机关指控,1993年,梁柏楠上任番禺市委常委、副市长,兼任南沙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至2003年10年间,多次收受南沙港口公司总经理陈某的贿赂,陈某“有规律”地在过年送两万、中秋一万。 此外,近十年来,梁柏楠累计收受包工头莫某送的“过节费”26万元人民币;还以旅游名义收受港币12万元、美金2万元。 “这些钱都是节假日朋友送的,只是礼尚往来。”梁柏楠在庭上多次辩解。梁的辩护律师则认为:“过年过节送红包,是正常的感情投资。” 有来必有往。起诉书指出,在梁柏楠的关照下,南沙港口公司总经理陈某由一名普通的企业干部提升为南沙管委会副主任。梁柏楠先后将南沙大部分市政工程安排给莫某的公司,并以“南沙开发区属下港安建筑公司转制”为名,将该公司以260万的低价卖给了莫某。梁任区政协主席后,提携莫某当上政协委员。 对于检察院指控的低价将港安建筑公司卖给莫某,梁柏楠称自己“毫不知情”,“我当时已经不在南沙管委会工作了,只是委托别人多多关照莫某。”莫某能当上政协委员,是因为“其他领导同意,我当然也同意。” 起诉书指出,1996年,南沙开发区清理土地,梁柏楠在收受新宏基房地产公司经理梁某贿送的10多万元后,无偿调拨了100亩土地指标给该公司使用。梁某用其中70亩土地证到银行贷款1100万元,全部用于非法经营,造成国有资产巨额损失。 检察院指控,在番禺政府机构改革期间,梁柏楠利用职权,协助当时的规划局长陈某留任,并在办公室收受了陈某送的5万元港币。梁的辩解依然是“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送这5万”,并强调他只是“收了钱,什么都没做。” 经过庭审,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开庭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