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倡公开“敏感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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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08:46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彭联联 8月13日,陕西省《渭南日报》全文刊发了渭南市纪委关于潼关县原县委书记李纪计、原县长王元安问题的通报。据说,把社会关注、议论纷纷的“敏感问题”向群众公开,这一做法目前并不多见。 李纪计、王元安此前早就分别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而对他们所犯的过失和错误,当地干部群众知之甚少。可是,一个县的主要领导同时受到处分,在当地政坛可以说是一件大事,群众自然格外关注,猜测、议论也就在所难免。实际上,诸如此类的“敏感问题”许多地方都有,因为大多是“负面”的,而且牵涉面广、情况复杂,弄不好容易产生一些不良后果,所以一些地方常常采取“内部通报”的方式,传达到某一个级别就打住,或者最多在媒体上向公众简单地作个交代。然而,这种做法未必能将问题真正掩藏起来。有关部门越是藏头露尾,群众越想弄个明白。特别是随着群众民主意识、参与意识的逐渐提高,人们对于社会问题的“知情欲”日益强烈。当不能通过正当渠道获取真实、详细的情况时,真真假假、似有似无的“马路消息”便会应运而生,扰乱人们的视听,引起群众思想上的混乱,甚至激化矛盾,诱发更为严重的后果。 因此,对于群众关注的“敏感问题”,通过媒体及时公布,让群众了解实情,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批评,既有利于谣言的平息,也有助于问题的妥善解决。渭南市纪委公开“敏感问题”的做法值得提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