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出台高校学术规范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09:16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北京讯 (记者谢绮珊)记者昨天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出台了我国第一部《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对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基本规范,学术引文、学术成果、学术评价和学术批评规范都作了明确的规定,要求不得以任何方式抄袭、剽窃或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评审慎用“原创”等词。 《规范》要求引文应以原始文献和第一手资料为原则。凡引用他人观点、方案、资料、数据等,无论曾否发表,无论是纸质或电子版,均应详加注释。《规范》规定,学术评价的评审意见应措辞严谨、准确,慎用“原创”、“首创”、“首次”、“国内领先”、“国际领先”、“世界水平”、“填补重大空白”、“重大突破”等词语。(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