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昨下发通知,加大对违规收费行为处罚的力度学校乱收费 校长要撤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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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09:32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本报海口8月26日讯(记者 许欣 实习生罗慧颖)本报近日关于教育乱收费的报道,引起省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今天省教育厅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通知要求,从今年秋季起,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面实行“一费制”收费方法,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严格按“一费制”标准收费。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要坚持划片就近入学的原则,不准招收“择校生”或变相择校生,符合条件确需借读的学生,学校要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借读费。 公办高中学校招收择校生,要在先完成当年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统招计划指标后,按省教育厅确定的班级最高限额人数录取,不准挤压招生计划,招收择校生的人数不得超过30%。学校不得超过规定标准收费。 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以及社会办学的其他各类学校,要严格按国家和省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设立新的收费项目。 坚决禁止任何单位向学校或通过学校向学生进行摊派、搭车收取任何费用,禁止强行要求学生购买课外读物、报刊、学习用具和生活用品等,禁止将教辅材料纳入《教学用书征订目录》、向学校印发教辅材料《推荐目录》和搭售教辅材料等违规行为。 严格收费公示制度、许可证制度和登记卡制度。学校收费要出示收费许可证,做到亮证收费,并在学校醒目地方张榜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批准文件。 教育收费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加大对违规收费行为处罚力度,对乱摊派、搭车收费和向学生乱收费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坚决追究当事者和主管领导的责任;对乱收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撤销其校长职务。龙昆南路逢大雨必遭水泡原是坡博沟淤泥作怪昨起清理坡博沟(来源:南国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