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物业收费用中英文明示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09:35 东南快报 |
本报讯省物价局日前转发了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要求对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主要内容实行中英文同时标示。 据了解,新规定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据规定,明码标价监制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设区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负责实施。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