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制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非正常辍学的规定(草案)》提请审议以法保障孩童不辍学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09:47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本报讯(记者胡霈霖)昨日,合肥市政府向合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第十一次会议提请审议《合肥市制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非正常辍学的规定(草案)》的议案。今后,合肥地区适龄儿童上学将有保障。 在该《草案》的起草说明中提到,近年来中小学生辍学率过高,特别是三县农村地区,辍学率高居不下。调查结果显示,目前农村中学辍学率能够控制在省颁验收标准以下的较少,一般乡镇初中学生辍学率都在10%左右,极个别学校的初中三年级辍学率甚至高达50%。《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没有引起学生家长的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家长急功近利让孩子外出打工挣钱等,是造成辍学率高的原因。 在提请审议的《草案》中,要求建立制止学生非正常辍学层级责任制。学生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对制止学生非正常辍学负有直接责任,应当保证子女、被监护人完成义务教育,违者由当地人民政府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由当地人民政府视情节轻重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另外,制止任何单位或个人招用应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务工、经商或从事其它职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禁止各类职业介绍机构以及其它单位或个人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介绍职业,违者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按每招用或介绍一名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