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偷车10部一审被判1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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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10:03 东南快报 |
本报讯 单独作案,1年内就偷了10部微型小货车。日前,厦门市集美区法院一审判周某有期徒刑13年。 周某,在2003年3月至2004年2月间,携带汽车电门锁、“T”型撬锁工具、小手电筒等工具,先后流窜至厦门集美区、同安区及泉州南安市等地,盗得10部微型小货车,价值高达21万余元。而后,他将这些车以2000元至4000元不等的价格低价出售。 2004年3月,周某在集美区杏林镇欲再行盗窃时,被巡警抓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