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开始更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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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12:15 乌鲁木齐晚报 |
昨日,乌市房产局传达相关文件开始换发《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此次换证对象是1997年底前初始注册(含1993年、1994年)认定的房地产估价师和在2003年12月30日前房地产估价师注册期间届满的房地产估价师。国家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的房地产估价师,保留执业资格,不再换发注册证。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在申请换证时应当具备下述条件:在具有房地产评估资格的机构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按《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参加了估价业务培训,达到继续教育标准;无《注册管理办法》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此外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还应具备申报机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同意其注册在申报机构;人事档案已转入申报机构在人才中心开设的人事代理户下;申报机构为其办理了社会保险的房地产估价师。 据悉,此次换证时,申请人须向注册初审机构提交房地产估价师换证申请表;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提供个人人事档案转入所在并执房地产估价机构在人才交流中心设立的人事档案专户下的证明;达到继续教育标准的证明材料。:(责任编辑:张茜写信) 作者:王磊 盛丽 (来源:新疆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