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征集立法项目 地方立法要问计于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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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15:29 青岛新闻网 |
晚报讯为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质量,使地方性法规更加贴近实际,更加符合民意,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决定建立“青岛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项目库”,供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年度计划时参考。 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向社会各界及广大市民征集3年至5年内适宜地方立法或立法条件比较成熟的立法项目。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电子邮箱:rdbgt01@gov.qd.sd.cn;传真电话:2883793;邮编:266001。(春瑛知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