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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被拒生疑惑 三十未嫁竟是错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15:35 大华网-特区青年报

  30岁了还没找到如意郎君,已经很让广西南宁市的李女士着急,近日在找工作的时候,又由于没结婚没有被录用,小李不禁问:“我错了吗?”

  不久前,小李到一家外资企业驻南宁分公司应聘办公室文员一职。经过人事经理面试、笔试,一切顺利,最后一关是总经理面试。

  在总经理办公室,双方的谈话很融洽。小李也自认为发挥得很好。可是没想到,谈话快结束时,同为女性的总经理问小李:“你结婚了吗?”

  “没有。”小李没有隐瞒实际情况。

  “那我不能聘请你!”总经理很直截了当地说。

  “为什么?”小李很惊讶:“我说错什么了吗?”

  “你没说错。”总经理回答说:“但你已经30岁了,一两年内可能就要结婚,然后生小孩,请产假,也就是说公司刚把你培养出来,你就要请假,我又得再请人来做你的工作,因此我不得不为公司的利益着想。”

  小李气愤地对记者说:“这样的公司不进也罢。”

  广西壮族自治区妇联法律顾问处覃毅卉认为,《劳动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用工单位不能以结婚生子为理由,剥夺妇女劳动的权益。这家企业没有以应聘者的能力作为用人标准,明显违反法律法规的精神,是对妇女的歧视,造成了应聘者在择业机会上的不平等。小李可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诉。(覃广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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