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见习月补3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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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19:24 南京报业网 |
【金陵晚报报道】昨天,南京市劳动、人事等部门举行毕业生就业见习说明会,会上有关部门公布了见习的补贴、劳动关系、参与程序等,对于参与见习培训的毕业生,目前每月生活费补贴确定为相当于城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50%,即每月310元,对参加职业资格培训的毕业生政府只承担培训费用,毕业生在培训期间不再享受生活费补贴。 本月30日有关部门将在长江路文化艺术中心举行“就业见习招生会”,对毕业生来说,一方面根据发布的见习岗位结合自身的条件、兴趣等情况确定自己拟参加的见习岗位,另一方面参加“就业见习招生会”接受单位和中介机构的选择。 金陵晚报记者 朱锐 (编辑 思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