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点评金融“霸王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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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8日04:55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本报北京8月27日讯 一些银行制订的格式条款盛气凌人,引起了消费者的强烈不满。中国消费者协会近日公布了金融领域不平等格式条款点评意见。自今年4月中消协公开征集不平等格式条款以来,共收到来自全国16个省的来信195封,其中涉及金融方面的来信37封,约占总数的20%。 中消协与中国政法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合作,邀请各方面的专家对消费者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提炼出六条点评意见:电话挂失不担责、生效时间往后延;“不可抗力”随意用、混淆概念欲免责;章程规定单方改、强迫对方受约束;柜员机记录不算数、存款数额银行定;银行强定保险人、指定律师你埋单;抵押贷款购房屋、全额保险才放款。 中消协提醒消费者,由于金融领域涉及的问题专业性强、内容庞杂,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细察约定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看经营者有无故意规避或转嫁法律责任的情况。同时,对那些经营者提供的专业性较强的格式合同,要注意向有关专家请教,避免因不懂专业而糊涂签约。 (刘雪颖) 《人民日报》 (2004年08月28日 第五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