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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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8日07:49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本报讯(通讯员禾书)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地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当前农村一些地方出现的土地承包纠纷,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通知指出,要认真解决享有承包权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取得承包土地问题。对尚有机动地的村,可按照不高于原先承包土地的平均水平补给这部分农民承包地;没有机动地的村,可通过土地流转、优先安排承包集体其它资源等方式解决这部分农民的用地,也可通过安排参加非农岗位技能培训等方式给予适当补偿。要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严格控制“小调整”。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土地流转。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等行为的紧急通知》(国发明电[2004]1号)的有关规定,认真纠正和处理在基本农田中实施退耕还林问题。要正确处理农民因结婚、丧偶导致的承包权纠纷。要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坚决纠正非法收回农户承包地的行为,切实加强对机动地的管理。要妥善处理承包户要求收回被其他人代为耕种的抛荒地问题,正确处理国家征用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占用农民承包地问题。要进一步完善农村二轮土地承包工作,对没有开展二轮土地承包的地方,县、乡要帮助并督促村组在今年10月底以前完成土地承包工作,并与农户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对已开展二轮土地承包,但合同签订不规范的,要尽快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遗失、毁损的,要尽快补发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