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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规范师德三要八不准 教师有偿家教要丢饭碗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8日10:46 新华网

  记者27日从南京市教育局获悉,新学期南京市给中小学教师订立“三要八不准”,进一步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在规定中尤其强调了不准教师对所任教学校的学生进行“有偿家教”,不准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财物等,对师德提出严格要求,违反者将清理出教师队伍。

  在此之前,南京市教育局就提出过“三要五不准”的师德行为要求,使师德行风有了明显改观。今年,南京市教育局进一步加大规范师德的力度,制定出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三要八不准”。“三要”即:班主任每学年要对每一位学生进行家访;任课老师每学期要与每一位学生进行民主平等的谈心;学校每学期要安排教师向每一位学生家长征求意见。“八不准”即:不准发表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言论;不准旷教、随意停课、调课和对工作敷衍塞责;不准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准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以及用粗鲁言行对待家长;不准擅自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及其他商品;不准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的财物;不准对所任教学校的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活动;不准在教学活动中有使用通讯工具等影响正常教学的行为。(记者 郑晋鸣 通讯员 陆婷)(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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