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被扣薪水 预备行凶获罪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8日11:10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本报热线66810221消息(记者林莹通讯员扬帆)53岁的琼中国营加钗农场三队老胶工叶某因年龄大割胶耗皮被梁某扣工资,最后起了报复心。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教训”行动并未开始,仅仅准备了刀具也会犯罪被送上法庭。 被扣工资后,叶某产生要教训梁某的念头。3月17日下午5点,叶某看见梁某在三队球场上,便回到房内拿出一把自制双刃长刀走向梁某,扬言要教训梁某。叶某最终被人劝阻。 该案不久移交法院审理。琼中法院认为,叶某主观上具有杀人的故意,客观上也为杀人犯罪作准备、制造条件,具备了故意杀人犯罪预备的构成要件。以故意杀人(预备)定罪量刑。 据了解,根据刑法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是犯罪预备。对预备犯罪,可以比照既遂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法院充分考虑到叶某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作出了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 作者:林莹 扬帆 (来源:南国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