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发放救灾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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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8日11:16 浙江在线 |
浙江日报台州8月27日电(记者刘治浪)台州广泛开展救灾济困工作,目前已发放各类救灾资金和物资总价值5500多万元,灾民生活得到妥善安置。 台州市委、市政府出台灾民补助政策,对因灾死亡者的家属,按死亡人数由当地政府一次性给予每人2000元补助;因灾重伤住院的救治费用,家庭困难的,由当地政府补助70%,无自负能力的特困户予以全免;因灾房屋倒塌生活无着的困难户,人均一次性应急补助500元,特殊困难的酌情增加补助;需恢复重建且无自建能力的倒房户,原则上每间补助2500元;对缺乏自救能力的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城镇“三无”对象、残疾家庭和受灾缺粮户,按每人每月大米12.5公斤、食用油0.5公斤的标准连续补助3个月。为让房屋倒塌的灾民早日入住新居,重建家园,市委、市政府已出台统一政策,在重建报批手续上一律从简,重建房屋收费实行特殊优惠政策,确保在春节前所有灾民能够入住新居。 救灾资金和物资的及时发放,受灾户生活有了保障,目前台州社会稳定,重灾留下的阴影渐渐消失。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记者刘治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