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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牌养路费优惠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8日11:40 广州日报大洋网

  本报讯(记者李婧 通讯员金辰、钟洁)为了加强对集装箱挂车的管理,昨天,广东省物价局公布,从今年开始对集装箱挂车、半挂车上牌后养路费实行两年期的优惠政策,最高优惠幅度将比现行标准还低两成,而今年已缴养路费的多余部分将抵扣明年的养路费。

  这一两年期的优惠政策具体而言就是:今年按85元/月吨(170元/月吨×50%)征收,2005年递增到102元/月吨(170元/月吨×60%)征收,2006年恢复到现行的养路费计算标准119元/月吨(170元/月吨×70%);今年已按119元/月吨标准缴交养路费的,其多缴部分用于抵扣2005年度养路费。

  新定的2004年85元/月吨标准缴交养路费是原标准170元/月吨×50%,即比现行标准119元/月吨再优惠20%;新定的2005年102元/月吨标准缴交养路费是原标准170元/月吨×60%,即比现行标准119元/月吨再优惠10%。(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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