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品安全严把四道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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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8日12:18 东南快报 |
本报讯学校食品安全实行主管校长负责制,学校不得向未经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订餐。昨日,福州市教育局、福州市卫生局联合发出通知,提出学校食品安全必须严把四道关。 通知要求,学校食品安全必须从四个方面进行把关:严把食品采购关,学校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按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并建立进货台账;严把供餐订货关,学校在外购订餐时,应确认生产经营者有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不得向未经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订餐;严把食品贮存、制售关,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过期的食品,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明显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并分柜存放;严把食品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关,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知识,经卫生部门体检和培训合格取得有效健康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通知要求,学校食品卫生实行主管校长负责制度,将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学校整体工作督导评比的重要内客和重要考核指标。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与食品原料存放间。学校要成立膳食管理委员会,定期对膳食卫生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学校应当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 另悉,省卫生厅和省教育厅昨日也就加强学校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发出通知,要求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做好学校食堂和学校集体用餐单位的卫生许可证管理,强化经常性监督检查。(来源:齐榕陈懿萍) |